关于收取个人会员会费的通知
2005-3-11
根据上海市科协关于“开辟多元化学会经费来源渠道,将个人和团体会员会费收入作为学会基础性收入,建立健全会员定期缴纳会费制度,提高会费收入在学会总收入中的比重”的学会运行机制的改革要求,我会七届六次理事会议作出了“自2005年起,个人会员会费标准由原来的10元/年提高到20元/年,学生会员会费标准仍为10元/年,已退休会员可免缴个人会费”的决定。
据此,自2005年起,我会个人会员的会费委托各理事单位联络员收取。2005年个人会员的会费自即日起开始收取,请各单位联络员将收取的个人会员会费连同个人会员缴纳会费的清单集中一起缴我会秘书处,秘书处将为每个单位缴纳的个人会员会费开具一张总的会费收据,缴由各单位联络员保存。
联络员主要协助学会加强与会员间的沟通和联系,学会今后视具体情况将不定期地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尚未上报联络员的单位,请马上确定一名联络员,并将联络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部门、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用电子邮件发给学会秘书处,以便今后的工作联系。
为方便各单位联络员收取个人会费,秘书处为各联络员提供所在单位个人会员的名单一份,请各单位联络员妥善保管。
学会秘书处联系地址:岳阳路319号31楼B楼101室
邮编:200031
联系人:周元吉
联系电话:54922853
传真:54922857
电子信箱:sspp@sibs.ac.cn
上海市植物生理学会
2005年3月11日